技术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在任职资格要求职责范围等方面有哪些区别?或者说,这两个职位在内涵上到底有什么区别?技术负责人都可以干授权签字人吗?硬性要求是一样的,工作经验、年限、技术职称的要求都是一样的,但是授权签字人还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考核,取得外部机构的认可。任职资格要求职责范围等方面的要求由实验室自己确定,但是只能比硬性条件要求的高,不能比硬性规定低。具体工作职责范围要实验室自己规定。内涵上的区别是授权签字人是完全技术的岗位,只对报告上的数据负责,技术负责人除了技术可能还涉及技术管理方面的内容,例如设备、质控等内容的管理。一般情况下技术负责人是可以干授权签字人的,但是授权签字人不一定是技术负责人。人员新项目人员监督,需要对每个标准进行监督还是每个项目进行监督?还是监督到每个人?要监督到每个人应用每个方法,如果一个方法中涉及多个项目参数,这些项目参数的方法操作起来大同小异,很相近,可以选择有代表性的监督就可以了。人员实验室取样和制样人员应该从哪些方面进行监督呢? 监督的手段很多,可以实操监督,问答监督,以往记录查阅监督,观察过往工作表现,查阅这次取样和制样记录等等。也可以通过一个人取多次样品,样品的平行性进行评价等等。不要忘记监督记录的保存和监督的评价和确认内容。 开展cma、cnas分别最低配置几人?哪些职能可以兼职?两者会不会查人员社保?没有明确的要求,但是申请初认可的时候会初步判断审核,审核申请的能力和匹配的资源是否吻合。实验室所有的岗位都可以一岗多人,或者一人多岗,一般实验室最高管理者和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就一个,但是可以兼职。
CMA是一定会查的,CNAS一般也会查,主要是看实验室是否有非正式的人员在这工作,都是要求只能在我们这一个实验室工作的。一般情况外审时候审核人员是否兼职,最好的办法就是查社保,因为每个人只能上一个社保。
设备请问分包项目报告上必须体现分包公司名称吗?在微生物检测中(例空气沉降菌),采样后需在4小时内送到实验室培养,如果路程太远,在4小时内无法送达,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借用培养箱可行吗,仪器设备质量控制方面怎么做?一般会体现分包公司名称的,标注哪几个项目是哪个分包方出具的。如果不能送达,那肯定接单的时候就知道,如果不能达到标准的要求,那就算作偏离了。要在委托的时候跟客户说清楚,看客户能否接受这种偏离,如果客户能接受,双方签字,也要在报告中说明这种偏离,必要的时候要表示可能对结果有效性造成的影响。如果长期会偏离,那最好还是用非标方法的办法来处理。设备请问仪器应该是被检定还是校准如何判断?除了查看强制检定名录以外,如何快速区分?如果是需要检定的仪器是否可以出具校准报告?如果要检定的设备是强制检定目录中的,而且用途就也是符合强制检定的要求的,那就去检定可以了。强制检定目录以内的就强制检定,而且检定免费,检定更便宜。剩下的要自己判断。一般情况酸度计,天平,PH计等没有固定的一个检测值,那可以去检定,例如培养箱等有一个固定的使用温度,那最好是带着参数去校准。当然酸度计,天平等也可以校准,可以根据校准证书上的数据来判断是否满足我们的使用要求,一般检定会给出一个结论,校准只是客观的给出校准数据,校准一般是用实际的样品去校准,会参照检定规程来,但是可能不会严格按照检定规程,把重复性、偏载等等全部检定了,这个就需要我们跟校准机构进行沟通,沟通清楚。需要检定的仪器是否可以出具校准报告:在我们国家检定是个特殊规定,一般在国际上都通用的是校准,除了强制检定目录以外的,我们没有分哪些必须校准,哪些必须检定,所以这个问题不存在,只看我们要怎么用。:
问题:
设备天平称量放不放干燥剂,对称量结果影响大吗?原来一直放在旁边,天平室温湿度基本可以保证符合要求。
原来的机械天平可能需要放干燥剂,现在的电子天平一般都不用了,反倒是放了干燥剂可能对结果会有影响,因为这样就是天平里干,外边湿润了,反而没有那么稳定。只要环境条件满足天平的要求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