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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测目的
被检广告牌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朝阳西路,平面尺寸约为7.6m×1.8m,离地高约4.5m。为了解该广告牌安全现状,现对该广告牌进行专项检测。
二、检测内容
根据委托方要求,本次检测为广告牌专项检测,主要检测内容如下:
1、调查广告牌建造信息资料、历史沿革。
2、测绘广告牌平面布置图。
3、完损状况现场检测。
4、变形测量。
5、出具检测报告。
三、检测依据
1、《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
2、《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621-2010);
3、《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48-2003);
4、《城市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DGJ32/J146-2013);
5、《城市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CJJ149-2010);
6、《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7、《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
四、外观质量调查
现场对广告牌上部钢结构构件外观进行检查,结果如下:组合桁架柱、梁、支撑等杆件均未发现明显下挠和弯曲变形;钢结构杆件未见明显锈蚀;钢构件之间连接节点不规范,但焊接外观质量无明显缺陷,节点未见明显锈蚀、开裂情况;锚固螺栓未见缺失等情况。
被检广告牌钢梁钢柱无明显变形,钢结构杆件未见明显锈蚀;钢横梁与钢立柱焊接处焊缝外观较完整,节点未见明显锈蚀、开裂情况;锚固螺栓未见缺失等情况。
根据《城市户外广告牌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中第6.3.3条暴露在室外环境中的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其受力杆件及其连接的型钢壁厚不应小于3mm;以及第6.3.4条受力构架(桁架)的连接节点应采用节点板连接可知,被检广告牌桁架斜杆与桁架柱杆件之间连接节点不规范,但焊接外观质量无明显缺陷;主要受力杆件壁厚不满足构造规定。
五、检测结论及建议
(一)检测结论
1、被检广告牌平面尺寸为7.6m×1.80m,总高度约6.28m。
2、经检测,被检广告牌组合桁架柱、梁、支撑等杆件均未发现明显下挠和弯曲变形;钢结构杆件未见明显锈蚀;钢构件之间连接节点不规范,但焊接外观质量无明显缺陷,节点未见明显锈蚀、开裂情况;锚固螺栓未见缺失等情况。
3、经测量,主要受力杆件壁厚不满足《城市户外广告牌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里面要求钢材最小壁厚不小于3mm的构造规定。
4、受力构架(桁架)的连接节点未采用节点板连接。
综上,被检广告牌整体性结构布置基本合理,未发现明显外观质量损伤,存在壁厚及连接构造措施不满足规范要求,进行加固改造后满足正常使用情况下的安全性要求。
(二)建议
1、建议对被检广告牌支架采用杆件进行加强并增加节点连接措施。
2、建议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加强广告牌的日常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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